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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东】董仲舒的“天”与人

 

对于自今往前的2500年来的中国来说,董仲舒是一个不能忽视的人物,是他从思想上和认识上真正地构建了一个以孔孟之道为统治思想的、以君主集权为特征的、社会结构极其稳定的社会秩序。不能真正认识他的政治思想,就无法充分表达中国封建社会的根本要素及其优势。我们试图从这个影响中国数千年的人物身上,来寻找中国社会根本的思想要素。

对人本身的认识,是一个阶级确定自己统治方式的重要根据。倒过来说,我们可以从一个统治者或统治阶级的统治学说和统治方式出发,来认识这个阶级或个人对人的观点。汉代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高峰,它对人的认识是中华民族思想形成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而董仲舒则是一个核心人物。那么董仲舒心里的人或民是什么呢?

“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和“民无所好,君无以权也。民无所恶,君无以畏也”[1]。——这里有两个含义:一是他告诉我们,人与民是有区别的,当他说“人”的时候,是脱离了统治与被统治的范畴,他把统治与被统治者统一当作一个物类来看待时的所指。这跟我们以前所谈到的“天大地大人亦大”中的人同类[4]

所以他这里的人,在义与利的问题上,不论是统治还是被统治,是共有的特点,即在这个问题上强调的是所有的人。二是民,“民无所好,君无以权也。君无所恶,君无以畏也”,是说使民有欲望,才能治其国。与其说这是一种政治理论,不如说这是一种政治手段,他是要统治者有意识地引导民来接受其统治。这就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董仲舒眼中的“民”就是指与统治者相对的被统治者。这样,如果我们用现代观点来看,董仲舒眼中的人,实际上由“人”与“民”、“君”所共同组成。“民”和“君”加起来还是不完整的“人”,他说:“《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曰: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一日不可无君,而犹三年称子者,为君心之未当立也。此非以人随君耶?孝子之心,三年不当。三年不当之处而逾年即位者,与天数俱终始也。此非以君随天邪?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1] 其中共有“人”、“君”、“民”、“臣”,所以我们说是共同组成。

一、民和君

董仲舒认为:“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1] 这是从政治管理学的角度对管理对象所作的要素分析,如果说“义”还难以作为十分可确定的要素的话,“利”则是一个十分肯定的要素,因为人类要维持生存,维持延续,就必须有利存在。苏兴《义证》引《禹贡疏》云:“武帝时无义而有财者显于世,欺谩而善画者尊于朝,俗皆曰:‘何以孝弟为?多财而光荣;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谓居官而置富者为雄杰,处奸而得利者为壮士。兄劝其弟,父勉其子,俗之败坏,乃至于是。”表明义与利在当时的冲突十分严重。但事实上,如果从利益问题上来看这一现象,义其实更多的是“君”所需要的,而利更多的是“民”的需要。因为君要的是统治,民要的是生存。董仲舒就说得清楚:“夫皇皇求财利,常恐乏匮者,庶人之意也;皇皇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2]“今握枣与错金,以示婴儿,婴儿必取枣而不取金也。握一斤金与千万之珠,以示野人,野人必取金而不取珠也。故物之于人,小者易知也,其于大者难见也。今利之于人小而义之于人大者,无怪民之皆趋利而不趋义也,固其所暗也。”[1] 或者可以说,“君”通过义来获取更大的利,而“民”则通过已经被“君”控制了的“利”来实践“义”。在这中间最能反映出统治与被统治来,因为提倡义之重要性,是为了易于统治,统治即有大利;而老百姓之去实践义,更多的是一种被教育、受倡导、甚至被强制条件下的表现。作为一种管理体制,或者一种政治制度,管与被管、统治与被统治总是建筑在某个最重要的矛盾要素之上的,一般来说,是建立在物质需求与政治需求的矛盾冲突之上,为了管理或社会的稳定,于是就得有一个度来平衡和协调这一对矛盾。在管理者处于强势状态时,比如封建社会,“民”的物质需求总是处在极端的被控制之中,而统治者的政治需求则是处于绝对优先状态下(民主社会最大的进步,就在于其统治的基础矛盾有了变化,“民”的物质需求不再是与政治管理相矛盾的一方,而成为统治者首先要谋求的内容)。所以千百年来,封建统治者在如何处理这一对矛盾时费尽了心血。对此,董仲舒分析说:“奚以知之?今人大有义而甚无利,虽贫与贱,尚荣其行,以自好乐生,原宪、曾、闵之属是也。人甚有利而大无义,虽甚富,则羞辱大恶。恶深,祸患重,非立死其罪者,即旋伤殃忧尔,莫能以乐生而终其身,刑戮夭折之民也。夫人有义者,虽贫能自乐也。而大无义者,虽富莫能自存。”[1]“说而化之以为俗。故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从上之意,不待使之,若自然矣。故曰:圣人天地动、四时化者,非有他也,其见义大故能动,动故能化,化故能大行,化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刑不用,则尧舜之功德。此大治之道也,先圣传授而复也。故孔子曰:‘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今不示显德行,民暗于义,不能火召;迷于道不能解,因欲大严惨以必正之,直残贼天民而薄主德耳,其势不行。仲尼曰:‘国有道,虽加刑,无刑也;国无道,虽杀之,不可胜也。’其所谓有道无道者,示之以显德行与不示耳。”[1] 可以说,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与需要分析得十分透彻,当然更多的是替统治者寻找出路。但仅此我们就能为他鼓掌,因为,在那样的年代,他能如此冷静地对待“民”的特性与需求,已经是很难得的了。至少他还能清楚地看到,如果剥削让“民”不能生存,“民”将“知而常反之,皆忘义而殉利,去理而走邪”[1] 只是他没有认清这是“民”之至低要求,逾此便只能铤而走险,并不是如他所说的“此非其自为计不忠也,则其知之所不能明也”而出现的主动行为。当然,对统治者来说,也不是他们的某种道德素质天生地高于别人,而实在是关乎他们的政治需要和统治安全。至于“圣人事明义,以照耀其所暗,故民不陷。《诗》云:‘示我显德行。’此之谓也”[1]。其实只是统治二字的隐讳说法而已。如果要给一个准确地说法的话,只是一个统治术更高明的统治而已。

但是在这样的理论里,我们却看到,他努力地要使君与民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要他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统治来生活,我们自然该相信他首先是为了有利于统治而探寻,然而我们也看到,在这样的过程中,他在努力构建一种让君与民密切联系、命运相关的政治局面,这才是理想的统治。他在策问中说;“夫古之天下,亦今之天下,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共是天下,古以大治,上下和睦,习俗甚美,不令而行,不禁而止,吏无奸邪,民亡盗贼,囹圄空也虚,德润草木,泽被四海,凤凰来集,麒麟来游,以古准今,一何不相逮之远也!”[2] 可是,要实现这样的政治局面,就必须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具备某种思想基础的人的共同体,这就是他要塑造的“人”。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是这样一种政治局面的理想的社会基础呢?

二、人与民

人是什么样的?这关乎一个统治阶级统治术的确定。那么董仲舒的“人”是什么?

要说明董仲舒的“人”,就得认真考虑他的生活时代和思想内容。《前汉书·董仲舒传》说,“少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盖三年不窥园,其精如此。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子皆师尊之。”这几行字内容不多,给我们的启示有这样几点:一是学问(礼学)深厚;二是深居简出,诚府甚深;三是容止庄严,深合礼学要求;四是为师尊严,“弟子以久次相授”,难见其面。这几点我们再概括一些,就可以看到,董仲舒在与人交往时,冷面酷容,循规蹈矩。我们再进一步推想,他这样的作为,除了人格上的内容,有没有对现实的畏惧和防范呢?如果其心中对现实有恐惧感,会不会影响到他对人的认识呢?余全介先生在他的《董仲舒的真实遭遇》一文中,就有过考证,认为董仲舒生活在一个“王国官吏”生存艰险、儒生与帝王冲突剧烈的时代,而董仲舒就是一个完全实践了这两样事情的儒生[5]。那么,这会不会与他对“人”的看法相关联呢?我们且看他的“人”。

首先,“人”,在董仲舒眼里是一种可以控制和利用的客体,有其个体和特性,但更有其共性。人是来自于“天命”的客体,其本性是不可以改造和变更的。《玉杯》篇说,“人受命于天,有善善恶恶之性,可养而不可改,可豫而不可去,若形体之可肥臞,而不可得革也。是故虽有至贤,能为君亲含容其恶,不能为君亲令无恶。《书》曰:‘厥辟去厥祗。’事亲亦然,皆忠孝之极也。非至贤安能如是?父不父则子不子,君不君则臣不臣耳。”[1] 这是天性。但当其作为一种被管理的对象时,他却是另外一种客体,即可以被改造和培养的。但是,谁才能改变这些“人”,或者说才能培养这些“人”,并因此将他们统治好呢?只有“君”。他说:“《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曰: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一日不可无君,而犹三年称子者,为君心之未当立也。此非以人随君耶?孝子之心,三年不当。三年不当之处而逾年即位者,与天数俱终始也。此非以君随天邪?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1]

这就有了非常重要的问题了:“人有善善恶恶之性”,这是天命,是本性,是不能更改的——你们这些“人”如果不能善善恶恶,就直违背了天命,就是非人——天底下尽是善善恶恶之人,当然就便于也容易统治了。所以从根本命题上讲,董仲舒的“人”说,首先是一个天命说。“今善善恶恶,好荣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君子以天施之在人者听之,则丑父弗忠也。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耻。有廉耻者,不生于大辱。大辱莫甚于去南面之位而束获为虏也。曾子曰:‘辱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可避,君子视死如归’。”[1]

有了这样的“人”,相应的,其统治思想也就有了核心要素:“今善善恶恶,好荣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1]。就是说,连人的荣辱感都是上天给的,而大辱之最大者就是丢了君位,成为“束获为虏”的人,更何况民!这就为其统治的权术做出了理解,即因势而利导之——统治者可因“人”之本性而驾驭之。同样,君也当因势而为君,不能逆天而行。对君的约束,应该是董仲舒显得更为进步的又一面(董仲舒常常对汉武帝有强力否定的一面,“以古准今,何不相逮之远也”[2] 只是一种表达)

其次,董仲舒的“人”还是一种“理想人”。董仲舒的“人”,与性别男女不同,也不仅仅是社会中的现实人。既不是指男女,虽然也指君与民,君里其实隐隐约约还包含着士大夫一类,即我们现在所指的统治者阶层,民则更多的是指被统治者一层。所以《竹林》里说:“且《春秋》之法,凶年不修旧,意在无苦民尔。苦民尚恶之,况伤民乎?伤民尚痛之,况杀民乎?故曰:凶年修旧则讥,造邑则讳。是害民之小者,恶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恶之大也。今战伐之于民,其为害几何?”[1] 我们就能知道他的“民”只是指被统治者。当然这不是他的发明,自古就是这样,但因为我们要讨论他的“人”观就仍然得弄清他的“民”。在这里,董仲舒的“人”与“民”区别十分清楚,他的“人”,则更多的是一种理想中的人,或者说,他的“人”,不是当时社会的现实人,而是他理想中想要塑造或想要改造成的“目标”人,所以,他的“人”总是与他的政治理想相联系的。

三、顺命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董仲舒的人,也知道他所指的民,这样,为统治阶级计,考虑问题的重点便简单地归纳为如何对付好“民”了。这就是一要教育“民”了解自己,认识自己,即要他们认命;另一方面,统治阶级也要了解自己所面对的“民”,他们是一群既容易统治也容易背叛的群体,要考虑他们的生存底线,否则也会出问题,这就是要顺命。总体来讲,也就是要相信天命。

天命说的最大特点在于认命,如果能让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认清自己的本性来自于天命,而且本来应该是“善善恶恶”的,于是就从灵魂深处杜绝了作恶的欲望。《竹林》篇里明确说:“今善善恶恶,好荣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1]

这样,问题的实质,就是怎样确定人的命,谁来确定人的命,确定为什么样的命等三个主要问题了。而这三个方面,就准确地表现出“统治”的意味。

怎样确定人的命?既然是天命,那当然应该是上天来决定了。但是,历代统治者也都明白,这上天还得是人类去做,也就是,人的命,人的命的不同类别,是由统治需要所决定的。好在体制上已经有了天子这个上天的代表,怎么说也不会出逻辑上的问题。那么怎样确定?

首先是古人的说法。董仲舒认为,尧、舜、禹是必须重视并认真予以研究的典范。而可查之理则常在《春秋》。所以董仲舒三策,总是不离《春秋》,先序三王,从古人那里找依据,来说明人的社会位置,即寻找人的命。这样,就可以形成“是先人说的,你敢怀疑?”的效果。因为,虽然经过多年的教育,“民”已经基本相信天命的说法,但毕竟,确实很难找到天,因而就难以为天命真正定论。

其次是创造成套的理论体系。有了理论体系,就算你的说法是违心的,但一时间,很难推翻。难于推翻,那就是定论。

再次,不论什么人,要给他生存的希望与乐趣,否则,就算你的天命说再有体系,也会水大覆舟,促成叛反的。

那么,确定为什么样的命呢?这关系到统治的需要。我们先看统治者在关心什么。武帝首先所关心的问题是:“夫五百年之间,守文之君,当途之士,欲则先王之法以戴其世者众矣,然犹不能反,日至仆灭,至后王而后止,岂其所操持或悖谬而失其统与?固天降命不可复反,必推之于大衰而后息与?呜呼!凡所为屑屑,夙兴夜寐,务法上古者又将无补与?三代受命,其符安在?灾异之变,何缘而起?性命之情,或夭或寿,或仁或鄙,习闻其号,未烛厥理,伊欲风流而令行,刑轻而奸改,百姓和乐,政事宣昭,何修何饰,而膏露降,百谷登,德润四海,泽臻草木,三光全,寒暑平,受天之佑,享鬼神之灵,德泽洋溢,施乎方外,延及群生,子大夫明先王之业,习俗化之变、终始之序,讲闻高义之日久矣。其明以喻朕。”[2] 这里,汉武帝所关心的问题有这样几个:一是古代的太平盛世为什么不能长久保持呢?二是一个君王如何创造盛世呢?三是灾异之祸由谁来定呢?四是人的寿命由什么决定呢?其实他还问到一个问题:君王的继承君位,合法性有什么证明呢?即:“三代受命,其符安在?”应该说这是一个有作为的君王所问的问题。关于这一点,周绍华先生在他的《董仲舒君主观念探源》一文中有较好的论述,我们在此不述。

其实,这些类似的问题由来已久,也是历代君王都在关心的问题。我们当然还记得《天问》的悲愤,也当然就记得屈原所疑惑的内容了。

应该说,汉武帝是一位想作为也有作为的君王,虽然司马迁很为他求仙问神的事不以为然,但其为政的主流是积极的。更何况,如果一位君主脱离了当时尊祖敬神的现实,他是无法进行统治的。所以,汉武帝的求仙问神,不仅仅是一种必然,甚至是一种正常选择,他脱离了这样的思想,他也就脱离了人民。他无法离开那个时代去思考。

那么,对这些问题,董仲舒是怎样看待的呢?首先,他认为上天是仁的,他说:“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2] 开宗明义地认为,天人相感,天有情感。然后,他指出上天有仁爱之心,但人(其实是“君”)的自己努力也十分重要。他说:“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事在强勉而已。勉强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益明;勉强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此皆使还至而立有效者也。”[2]

对于保持长期的统治这个问题,他的看法是:“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侠义礼乐皆其具也。故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故治乱废兴在于己,非天降命不可得反,其所操持悖谬失其统也。”[2] 则表达了顺命与不甘命的态度。但是我们已经感觉到,他的顺命,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主动的,即在思想上遵循天命,而在行为上却是积极应对,积极适应的。也就是说,他对人的命运的认识是唯心的,而他对待人的办法和途径是唯物的,是讲条件与实效的,因此他的政治理念是务实和积极的,正是这一点使他与汉武帝的需要相吻合,也正因为这样,汉武帝才接纳了他的基本思想(对于知识分子而言,这其实十分重要,我们曾在《推敲:贾岛本性的迷失》[7] 一文中曾很为贾岛和韩愈的行事不以为然,因为他们常常以不谙世事自许,却积极地投身政事;他们十分在乎为官,却又常常表达一种对清高的赞美,这使得知识分子天然地与社会大众分离开来,成为一种异类,并进而使一个士阶层变成一个不能真正成为社会人的异人)。关于这一点,余全介先生在他的《董仲舒的真实遭遇》一文中有所怀疑,认为“我们不能因为东汉时期的班固为董仲舒单独做传、做赞,不能因为他对董仲舒进行褒扬,就跟着认为其人、其书乃至其学说思想得到了武帝的重视”[5],但我们认为,也不能因此就说不被重视,特别是由于汉武帝后来的一些思想明显接受了董子的思想,所以总体上认为汉武帝接纳其思想总是事实。至于汉武帝对董子本人怎样则是另外一个问题。

但是,即便如此,从思想深处看,董仲舒仍然是一个彻底的天命论者,因而他认为顺命也有统治者的任务。统治者是奉天命而理民的,自当为“天命”负责,所以也要顺命,所以董仲舒明确说:“天之生民,非为王也;天之立王,以为民也”[2],在当时,这是非常有进步意义的思想了,而其核心,就在于“天之立民,以为民也”,即确立了“王”的统治责任是“为民”。

但是,他为其统治思想的确立所做出的技巧性努力也是明显的,他将“民”归于“天生”,则民先天地失去了对社会、对统治提出异议的权利,因为天生,即是“己”不属于自己,命运不能自己把握,这就为由统治阶级为主导的“化民”“育民”“理民”提供了依据,也就从思想上剥夺了“民”反抗的权利,因为反抗就是“逆天命”。因此他说:“夫上之化下,下之从上,犹泥之在钧,唯甄者之所为;犹金之在镕,唯冶者所铸;绥之斯徕,动之斯和,此之谓也。”[1] 为此他特别向统治者指出:“王者,民之所往;君者,不失其群者也。故能使天下往之而行天下之群者,无敌于天下。”[1] 他还说,“是故王者上谨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1] 这说明了他“顺命”的主旨。

这样我们就看到,王者顺命,是承天意以理民,而民之顺命,乃在于认命:一方面上天安排了受治的命,另一方面,还得被教化——按统治者的需要去约束自己——所以民之认命,在于接受,在于服从,在于俯首称臣。

这样,董仲舒为了统治者所建立的统治理论,就有了坚不可摧的思想基础:所有的人都是由上天所控制的,这所有的人,即由君、民、臣、人所构成;人是董仲舒思想中被教育、被管理得十分理想的物类;民是人中贱者,是被统治又无权问自己是什么的理想的被统治者;君在古代是人中的圣者,当前则是上天的代表,是替天理民的人;臣是人中贵者,他们为天子理民,又受命于天子,不能与天直接联系,却又有别人民的人。其中最有特点的是“人”,不仅仅是一个物类,像许慎那样认为是与天地相齐的一个物类,而是指董仲舒思想上的经过教化了的理想的人群,因此既是现实的,又高于现实。

因此,我们一再强调董仲舒的“人”,就是想强调,他确立了这样一种理想的人,实际上也是为自己确立了一个奋斗目标,那就是教化的实施,从而也为“士”创造了一个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上之化下,舍士人其谁何?正是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下,这个世上的三个重要角色——民、君、臣——的任务分配才有了如上的规格。所以,我们最后以为,董仲舒在为统治者勾勒统治蓝图时,其实更是以自己这个角色为中心,为像自己一样的这批人构建了一个发展和奋斗的舞台,或者说勾画出一个权力划分的比重图来。甚至他积极提倡的无为而治,虽然有很多客观原因,骨子里却也很难说就没有这种目的在。“故为人君者,敬小慎微,志如死灰,形如委衣,安精养神,寂寞无为。休形无见影,掩声无出响,虚心下士,观来察往。谋于众贤,考求众人,得其心遍见其情,察其好恶,以参忠佞,考其往行,验之于今,计其蓄积,受于先贤。释其仇怨,视其所争,差其党族,所依为臬,据位治人,用何为名,累日积久,何功不成。可以内参外,可以小占大,必知其实,是谓开阖。君人者,国之本也。”[1] 只是,这只是一厢情愿,没多久,他自己就为活命,“恐久获罪,病免”回家去了。

 

【参考文献】
[1]董仲舒. 春秋繁露[O].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班固. 汉书[O]. 北京:中华书局,1988.
[3]司马迁. 史记[O]. 北京:中华书局,1988.
[4]马建东. 说“天”与人[J]. 西北师范大学学报,1999(6).
[5]余全介. 董仲舒的真实遭遇[J].
[6]周绍华. 董仲舒君主观念探源[J]. 泰山学院学报,2006(1).
[7]马建东. 推敲:贾岛本性的迷失[J]. 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06(3).

(原载《甘肃社会科学》2007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