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赌徒、眩晕和侍者
萨特哲学的鲜明特征是强调自由,大力张扬自由像一根红线贯穿他的整个哲学。本文主要依据萨特的哲学代表作《存在与虚无》中的几个例证来探讨这一问题。
一
了解萨特的自由思想须从其哲学的基本概念入手。在萨特哲学中,存在可分为两个基本领域,即自在的存在(Being-In-Itself)和自为的存在(Being-For-Itself)。
自在的存在的主要特征是:自在的存在是其自身,这是说,它的存在没有原因,如果有原因,它就不是“在其自身之中”而是“在其原因之中”了,这样它也就不是自在的存在了。这里“在其自身之中”是指自在的存在是“自我包含”的,它不是被别的东西产生出来的。
西方哲学从柏拉图到黑格尔,都要为世界寻找一个制造者,它可以是理念、绝对观念等,总之是一个类似“神”一样的东西。这里所说的神不是指宗教中的某一偶像,而是指神所具有的象征功能,即神这个字眼所具有的生产、制造、决定、蕴涵、支配、设计、完美等意义。当尼采宣布“上帝死了”,他不是单指基督教的上帝,而是指神在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所有学科中所扮演的绝对角色完全失效、全部废止。西方传统哲学假定,万事万物的存在总会有一个原因,这个世界总要有一个支撑者,如此我们才能对其进行解释。但萨特反对这种观点,他认为自在的存在没有原因,在其背后没有“支撑者”,世界不是按照神的意志创造出来的,它是自在的存在。这一表述实际上取消了“创世说”和“决定论”的存在根基,为萨特论述自由奠定了形而上基础。
萨特是无神论者,在他看来,坚持人的存在,就必然要取消神的存在;坚持神的权威,就必然威胁人的自由。神的存在与人的自由不相容,有神论即无生论。如果神不存在,神就不能产生自在的存在,那么自在的存在当然就“在其自身之中”了。
更进一步看,假如自在的存在没有原因,那它也没有解释。如果我们可以为一个事物的存在找出原因,那就表明这个事物是依存于这一原因的,它是被这一原因“生产”出来的,于是它就沦为第二性的东西了。因此,自在的存在必须没有解释,在这一意义上,萨特说自在的存在是“荒谬”的。
神不产生自在的存在,当然也不会为自在的存在做解释。如果自在的存在背后没有一个绝对“支撑者”,对自在的存在当然也就没有终极的说明。因为这一说明总是与必然、与神、与对人的自由的限制和剥夺有关。
那么自在的存在是什么呢?萨特说,自在的存在是其所是。为了说明这一特征,萨特使用了一些比喻的说法,如说自在的存在“本身是不透明的”,它是“充实的”和“实心的”等等[1] (P26)。这些比喻意在强调,自在的存在是十足的肯定性,它没有任何否定性,没有变化。因为要使事物有变化,就要使事物从是什么变化到不是什么,或从不是什么变化到是什么,这当然就包含着否定。
总之,自在的存在没有变化、没有生成、没有毁灭、没有消亡、没有时间、没有区分,它只是“黑乎乎”的一堆存在而已,在存在的这一领域,完全没有自由可言。
存在的另一个领域是自为的存在,这一术语实际上主要是指人的意识,对于萨特,意识不仅仅是智力、理性,它还包括想象、恐惧、希望、激情等,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自为的存在就是指人的存在。其主要特征是:自为的存在不是其自身,它是它在,即自为的存在是被奠基的,它要依赖于自在的存在。自在的存在先于自为的存在,并且为自为的存在奠定基础。萨特的理论建立在他所理解的胡塞尔的意向性学说上。根据意向性学说,意识总是对某物的意识,如果“物”(自在的存在)不存在,意识又如何存在呢?所以萨特说“意识生来就是被一个不是自身的存在支撑着”,意识作为存在,只要它“暗指着一个异于其自身的存在,它在它的存在中关心的就是它自己的存在”。在这一意义上,萨特还把意识称为“借来的存在”[1] (P45)。
与自在的存在一样,意识的存在也没有解释。如果能够为意识的存在做出解释,就意味着对意识可以做出某种规定,这就使意识变成惰性的像自在的存在那样的东西了。萨特指出,像人工制品,譬如一把裁纸刀,裁纸刀还未被生产出来,它的功能、特性和式样已被规定好了。这样的物件就是惰性的,因为它是本质先于存在。但对意识不可能有任何规定,无论是多么周全、完美的规定。意识没有预先给定的本质或确定性,人首先存在,只是在后来的生活中才生成他自己,因而对人来说是存在先于本质[2]。对意识之所以不能做出规定,是因为自为的存在是其所不是,不是其所是。自在的存在没有活动和变化,符合同一律,而自为的存在却是矛盾的;自在的存在是完全肯定性的,自为的存在则是否定性的。只有当意识面向自在的存在并对其进行虚无化,才会带来否定。只有在人面前,世界才会呈现运动、区分、时间等具有否定意义的特征。萨特对意识的描述告诉我们,意识本身就是矛盾、就是否定,这就是意识的虚无本性。
萨特有关自由的全部理论就扎根于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的特性中,这两个概念构成了萨特自由理论的基础。
二
萨特通过对自在存在的论述告诉我们,世界的存在没有终极原因,从而使创世说、决定论等理论破产。理念、神等不能决定人,这就为人的自由打开了空间;通过对自为的存在的论述,萨特告诉我们意识是“借来的存在”,它是矛盾和否定的过程,因此意识能够从对象那里挣脱,摆脱种种束缚和支配。下面,我们通过萨特对赌徒、眩晕和侍者三个例子的分析,来看看萨特自由学说的具体含义。
赌徒:某人嗜赌,是一个狂热的赌徒。他在赌场输了个精光,这使他的孩子挨饿、婚姻破裂、生活出现了危机。
这个赌徒意识到严重后果,他想解决问题,并且非常有诚意,他信誓旦旦,再也不去赌博了,他深信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然而第二天,他受到诱惑,又靠近了赌桌,他的那些决心“融化”了。
对赌徒的行为萨特是这样分析的:
那个曾经信誓旦旦的人是我而不是其他什么人,我在过去那个发誓的人身上认识我自己,我认出自己是个赌徒,我发誓不再赌博,要改掉这些毛病。但在此刻,过去的那个人又不是我。在过去的某一时刻发的誓并不能影响和约束现在的我,那一刻的坚定决心并不能决定此刻我的选择。
在这种情形下,我是那个发誓不再赌博的人,又不是那个人,意识是其所不是,不是其所是。这里我们看到,意识与其自身(它的过去)是分离的,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此刻的意识是将过去的决心作为对象来把握的,而要把过去的决心作为对象来把握,“此刻”就必须从“过去”分离出来,也就是说,正是因为此刻不是过去,此刻才能意识到过去。如果此刻与过去没有区别,它只是过去的被动延伸,它就无法把过去视为对象,无法对过去进行虚无化。萨特说,那个人过去的决心还在,“但是僵化了,无效了,由于我有对它们的意识而被超越了”[1] (P45)。过去的决心之所以对此刻来说是“僵化和无效”的,是因为它对此刻的我是“超越的对象”,所以它不是我,我可以逃避它,不受其摆布和决定。过去的东西是已经完结、可以用“已经是”来指明的东西,在这一意义上,它就是所谓本质。在萨特看来,本质不能决定此刻我的存在,因为它是僵死凝固的东西。如果本质可以决定存在,那么自在的存在就可以支配自为的存在了,这就是萨特所极力反对的决定论。
萨特对赌徒的分析表明:人们可以做出种种决定和承诺,对意识做出这样或那样的要求。但在时间的流逝中,虚无化特征决定了意识不可能一劳永逸地接受任何僵化的规定。在这一意义上,意识不是一个完成的事件,而是始终处于流动和变化的过程。过去的任何一个决定不能约束此刻的我,此刻的我相对于过去的决心和誓言仍是自由的,所以我仍可以重新做出选择。萨特说:“虚无化的任何心理过程都意味着刚过去的心理状态和现在的心理状态之间有一条裂缝,这裂缝正是虚无”[1] (P65)。所以是这条“裂缝”把我与(过去的)我分开,这种分离(虚无化的过程)为我的自由提供了条件,即我不受过去的支配,不受本质的凝固,对过去的一切,此刻的我始终拥有否定权,这使那个曾经发誓不再赌博的人可以在此刻的自由中做出新的选择。
眩晕:赌徒的例子说明的是意识与其对象(过去的自我)的分离,而对眩晕的讨论则是要表明意识与其未来自我的分离。
我走在一条没有护栏的狭窄小径上,旁边就是悬崖,这悬崖是我要躲避的东西,因为它代表死亡。我站在悬崖上向下俯看,开始感到眩晕,这里发生了什么?
我所站立的地面是坚实的,此刻风不大,也不会有地震发生,我站立的悬崖根本不会崩塌。就客观情况看,不存在任何把我从悬崖边缘摔下去的可能,但我为什么会感到眩晕呢?
萨特的分析是,处于这一刻的“我”目光在悬崖深处探寻,“模拟我可能跌落并象征性地实现了它”。即我好象看见自己沉入未来,头脚倒立,摔倒在死亡的边缘上。我就是那个未来的人,我在未来的那个人身上认识自己,意识到未来的那个人的处境使我感到恐惧。但显然,我又不是未来的那个人,我仍站在悬崖边上,保持着自己的完整性。时间把我同未来的那个人分开了,因此未来的那个人不能制约我,意识到这一点,我消除了恐惧,只是感到眩晕。这样,未来的那个人是我,又不是我,我是我所不是,我不是我所是。
我越是靠近悬崖边,就越有一种力量阻止我往下跳。我越是清晰地看到未来的情景,就越有一种力量阻止这一行为的实际发生,萨特认为这种力量就是虚无,眩晕的本质就是未来对此刻限定的反抗。人在过去做的某一规定不能定义意识,同样,人的未来的某种规划、设想也不能使意识变得单一和僵化,因为“意识中没有任何惰性的东西”,虚无化保证了意识永远处于活跃自发的状态,任何把意识变成像自在的存在的企图都是徒劳的。现在意识到过去,所以现在不是过去,同样,现在意识到未来,现在就不是未来,它从未来挣脱和逃离出来,这一切都是通过意识的虚无化完成的。所以萨特说,虚无只是谈论自由的另一种方式。
侍者:赌徒和眩晕讨论的是意识与过去和未来自我的分离,侍者这一例子表明的是意识与其自身(此刻的自我)的分离。
萨特坐在咖啡馆中观察侍者的举动:
这个侍者有过分准确和敏捷的姿态,他灵活地来到顾客身边,过分殷勤地鞠躬,他的嗓音和眼神表现了对顾客要求的过分关心。他像走钢丝的演员那样托举着盘子,使盘子处于永远不稳定、不但被破坏、但又始终保持在被他用手臂的轻巧运动重新建立起来的平衡之中。他的整个动作似乎是一种游戏,他扮演的正是咖啡馆侍者的角色。
萨特指出,这个男人全身心地投入、千方百计使自己适应咖啡馆侍者这一角色,他做出了种种行为来满足咖啡馆侍者的要求。但萨特认为,当一个侍者并不是这个男人的终生职业,尽管他干得很出色,很漂亮,赢得了顾客的赞赏,自己也很愉快,但这一切并不构成对这个男人的终生限定。相反,对这个男人来说,他仍是自由的,这个男人不是先天就注定了只能做一个侍者的命运。在萨特看来,当一个侍者只不过给这个男人提供了这样的机会,即他可以由此出发去做自由的选择。
如果说侍者这一角色表明了这个男人此刻的实在真实性,那么萨特强调的是,虚无还使这个男人具有另一种特征,即超越性,这也是萨特说人是“一个遥远的存在”的意思。侍者的要求构成了一种“本质”,它对人的存在构成了一种限定,如果人们甘心于用“本质”把自己凝固起来,这就是“存在的堕落”。人之所以成为自为的存在,就是因为我们的此刻不仅有实在的真实性,而且有超越性。
通过上述三个例证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萨特对自由的思考:
第一,过去、现在和未来不能对人做限定,虽然在任何时候人可以对自己提出种种要求,但这些要求都不能构成对人的“凝固”,人在它们面前仍是自由的。
第二,过去、现在和未来之所以不能对人做限定,是因为在意识面前,它们把自己显现为人们把握的对象,而一旦它们成为人们把握的对象,人们就与它们分离,从这些“超越的对象”那里逃离出来,人在与这些对象的关系中,对象永远不能强制人,这就为人的自由提供了条件。
第三,对象之所以不能强制人,关键在于意识对其进行了虚无化处理。
作为自为的存在,意识要依赖于自在的存在,在此基础上才能构成对象。意识在把握对象时,通过否定才把对象置于眼前。与此同时,意识构成对象是有“观点”的,即意识是从自己特有的存在出发去构成对象。因此经过虚无化,不仅构成了对象,还构成了“我”。打个比方,意识安排世界,就像摄像机从特有的方位去看世界,这种“看”的结果既诞生了对象性的世界,也诞生了摄像机本身(指摄像机特有的角度和方位),由此才构成了摄像机的世界。意识也是如此,它从自身的存在去看世界,这种“看”在使世界呈现出来的同时,也使意识自身显现出来,这就是萨特所说的,意识通过把握超越的存在,使自己得以存在,所以意识“是借来的存在”。意识不可能从纯粹的或全方位的角度去看世界,意识在意识到对象时就已经把对象作为我的对象,使“我”涌现出来。因此,意识到对象不是对象淹没了我、吞吃了我,不是把我变成对象,不是我完全消失在对象的阴影下进而受到它的摆布和奴役,而是自为在自在的存在的基础上产生对象的同时就形成了自我。正是自我的存在,人才能够总是与他所是的东西相分离,才造成了对象的存在决定了我永远不能够是对象,我永远可以超越对象,这使我永远可以在对象之外进行选择,这就是我是自由的秘密所在。
第四,对象非但不能限定我、消灭我,更深入一步看,对象还是“扎根”在我的存在中的。在萨特看来,是我的存在构成了我的世界,因而当我的存在发生变化,我的世界就在拓展。不是世界决定我,而是通过意识的作用,万物才被唤醒,世界才得以显现。人每有所举动,世界就展现出一种新面貌。没有人,这个世界就是死寂一片,有了人而人又堕落为物,这个世界就是僵死的。只有当人处于不断的选择中,世界才充满生气,世界是在人的自由中被揭示出来的,每一个人通过自由,既为自己也为他人开辟出新的存在前景。从神奇多采的世界中不仅可以侦察到、也可以证实人的存在和自由。
三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概括出萨特所讲的自由的几个特征:
第一,萨特所讲的自由是个体的自由,这与存在主义的基本理念有密切关系。
在西方传统哲学理论中,本质往往高于个体,哲学家似乎更多地是关注概念和范畴,而对个体的兴趣远远在这些理论之下。这种状况到了克尔恺郭尔和尼采那里开始发生了改变。这两个人都对传统哲学的抽象体系、枯燥概念表现了强烈的厌恶而执着于鲜活的个体,他们的理论的一大转向就是将哲学视野对准个体,而也正是这两人成为存在主义的理论源头。萨特早期受德国现象学传统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也接受了克尔恺郭尔和尼采的深刻影响。
重视个体也是萨特哲学本身的必然结果。如上所述,萨特哲学中的自为是指意识,这种意识既不是柏拉图和黑格尔哲学中那种超越一切的理念,也不是单纯抽象的智力和思维,这一意识实际上是指个体的人。因而对于萨特,个体是自由的最终承担者。没有谁可以限制、剥夺人的自由,也没有谁可以代替你行使自由,自由来自个体的独特存在,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完全转移、替换、挤压这些独特存在,使其消解在群体或本质中。
第二,通常人们说到自由会赋予它理想化的色彩,如认为在现实中人受到种种限定,自由在人身上是匮乏的,所以它是人们争取的对象,是要实现的理想目标。
萨特用意识来定义人,而意识的本性是虚无,是否定,是意识到对象又逃离对象的“本能倾向”,是不受对象制约、永远可以进行选择的可能,因而对于萨特哲学,自由不是在人自身之外、需要人们去争取的东西。自由对人来说不是理想,而是现实。自由非但不是人们竭力要去争取的东西,而是人们无法逃避的存在。萨特讲得很明确,“人并不是首先存在以便后来成为自由的,人的存在和他‘是自由的’这两者之间没有区别[1] (P59)。”虚无的最大特征就是保证了自由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对每一个人,自由无孔不入。这是因为,不论人受到怎样的迷惑,人都不能把自己等同于自在的存在,因为人毕竟不能像自在的存在那样成为呆板被动的“黑乎乎”的一堆。在萨特看来,一个人就是使尽浑身解数,也不能彻底根除他的自由,人命定是自由的,“这意味着,除了自由本身以外,人们不可能在我的自由中找到别的限制,或者可以说,我们没有停止我们自由的自由”[1] (P56)。人不是要从外界争取自由,人本身、人的本性、人先天就是自由的。
第三,通常人们认为,通过斗争赢得了自由,我们在身心两方面得到解放,充满兴奋和喜悦之情,自由带给我们的是幸福和欢乐。但对于萨特,一个人意识到他的自由,在行动中运用他的自由,这是令他忧虑担心的,因为自由扎根在苦恼和焦虑之中。
让我们仍以咖啡馆侍者为例。
侍者的所作所为证明他拒绝了超越性,牺牲了他的自由。为什么侍者会这样做呢?这是因为当人试图用一个“本质”凝固自己时,他是处于稳定和安全之中。他不用冒风险,不用使自己在漂泊不定的追寻中痛苦地进行选择。侍者干这一行已经驾轻就熟,对一切已经应付裕如,并且感到满足。为什么还要抛开习惯的角色,把自己置于陌生的、前景难测的追寻中呢?在未来他会成为什么,他不知道;未来他会面临什么,他无从预测和把握。他所知道的仅仅是,他会遇到一系列挑战,会面临巨大风险。他会感到困惑、郁闷、压抑、苦恼,会不知所措,甚至在莫名的重压下精神崩溃,最后垮掉。心理的惶恐不安,苦恼焦虑既是自由的代价,也是自由的必然产物。萨特说:正是在焦虑中人获得了对他的自由的意识。如果人们愿意的话,还可以说焦虑是自由这存在着的意识的存在方式。”[1] (P565)在萨特看来,一个人要么以自欺的方式拒绝自由,使自己处于安全和稳定之中;要么行使自由,他就处在焦虑之中。
萨特对自由的这一看法有些特别。按照世俗的见解,如果行使自由给我们带来的不是安宁幸福,而是焦虑不安,那还有谁愿意去行使自由呢?这种自由还有什么价值呢?萨特所说的完全不是那种庸人式“惰性”自由,他所讲的自由的特性是:人要使自己超越僵化的本质,自由要求我们必须以巨大的勇气面向未来,用行动迎接挑战和风险,这是萨特自由思想最有魅力的所在。
第四,萨特所说的自由总是与选择和行动相关。自由要求人们做出选择,不去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对人来说,选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选择的前提是要求人有一个未来,要求人处在可能之中。失去了未来,失去了选择,就等于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和历史,使其变得毫无意义。像萨特小说《墙》的主人公伊比埃塔,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就要执行死刑,生命就要划上句号,便感叹道,“既然我的一生已经完结,它就是毫无价值的东西。”人一旦失去了选择,他的一生就再无变化的可能,于是人就盖棺论定,成为本质,成为一个物件,变成了自在的存在,这种“堕落的存在”当然就与自由无缘了。
选择不是一个空洞的意向,不是观念中的幻想,而是要切实地付出行动。只有付出行动,才能证明选择,实现自由。萨特的自由哲学力倡在现实中促成某种改变,通过这种改变。人又找到了新的超越起点。存在主义就是用行动来界定人,萨特的哲学就是一种行动哲学,它告诉人们,希望只存在于行动中,行动是人们存在的惟一理由。
通过上面的概括,我们可以看到,萨特自由哲学的基本要义是:人是不受任何限定的,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不论是本质、规定和种种定义,都不能说明和解释人,相反,它们只是把人单一化、片面化、凝固化。传统哲学用各种本质来定义人,在这些理论看来,符合了本质的要求,人才成为真正的人。萨特哲学则是用对本质的超越来定义人,所谓自由,就是打破了本质的限定,逃脱了定义的束缚,人始终在途中,人永远是一个没有讲完的故事,对人的自由而言,人的故事永远不会有一个结局。我以为,这是萨特自由哲学对人最伟大的礼赞,对人性最强烈的激发,对人最崇高的讴歌!
《存在与虚无》完成于1943年,这部厚达800页的巨著颇难理解,尤其是前半部,充满了海德格尔式的艰深和黑格尔式的晦涩。有时人们难以想象,不久前做过纳粹俘虏的萨特在战争进行的紧张关头竟然能用这么一大堆抽象词句把自己包装起来,这使一般人对这本书难窥其奥妙。实际上萨特这部著作在精神上与当时法国抵抗运动是完全合拍的,在当时的处境下,萨特强调自由,强调选择,强调人们必须为自由承受痛苦和为自由付出行动,这些要求与抵抗精神完全一致,萨特鼓吹的自由是有强烈的现实意义的。
今天人们可以对萨特的自由思想做出各种批评,但我以为,萨特把自由定义为人要超越自己的现实性,认为要实现自由就要甘冒风险,承受痛苦,人只有通过行动才能实现自由,这些论述强调了面向未来的勇气和个体能动性的发挥,这对当代中国年轻一代仍然是有积极意义的。
【参考文献】
(来源:《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06期。编辑录入:齐芳)